當順德倫教保安公司保安員在巡護中接(收)到監控室值班員發出報警區域查實工作時,應按下列規則進行處置:
1、離報警地點最近的保安員迅速趕到報警地點,進行現場核實。
2、如報警地點在公共部位,可直接進入報警地點進行核實。
3、如報警地點在住宅單元內的,應按門鈴,向業主(用戶)簡要說明原因后,按禮儀、禮節要求進入報警地點檢查。
4、未經業主(用戶)同意,保安人員不得私自進入業主(用戶)家。需進入業主(用戶)家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和得到領導同意,確屬誤報的必須技術操作規程進行復位,嚴禁私撤亂拆,離開后致謙用戶。
5、需要修理的用對講機報監控室值班員,監控室值班員接到保安員報告后,立即通知技術人員進行修理,并在值班記錄本和客戶記錄本上翔實記錄。記錄時應詳細記錄所通知的維修人員項姓名、時間、電話號碼、需要維修的樓戶號及故障情況。
6、如報警地點在住宅戶內,按門鈴無應答的,應及時報監控室和服務中心聯系業主(用戶),留守觀察,報主管領導根據情況處理。
7、如觀察室內有煙和明火的迅速報“119”,同時報部門主管并啟動火災緊急處理程序。
順德倫教保安公司怎樣控制物品的搬入?
1、當業主(用戶)或其他人往小區(大堂)內搬運物品時,值班保安員應禮貌地詢問是何物品,搬往何處。必要時可委婉地提出查驗,確認無危險物品后,可予放入。
2、當確認搬入物品屬危險品時,值班保安員應拒絕搬入。無法確認時,可報告班長或管理處。
怎樣控制物品的搬出?
1、業主需要搬出物品,則應提前到管理處辦理手續,說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稱、放行通知單及大致時間,并留下本人身份證復印件,在“放行通知單”存根上簽字認可,管理處按照業主(用戶)提供的情況出具“放行通知單”,物業使用人搬出物品則應由業主到場簽字認可,方可辦理。
2、當班保安員收到業主(用戶)交來的“放行通知單”后,應禮貌地對搬出物品予以查驗,確認無誤后,請業主(用戶)在“放行通知單”的相應欄目上簽名,保安員則登記業主(用戶)或搬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號碼,并簽上(保安員)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時間。然后對業主(用戶)的支持與合作表示感謝。“放行通知單”必須交回管理處。
3、若業主(用戶)搬遷物品時未辦理“放行通知單”,保安員應予以提示并拒絕放行。特殊情況可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處理。搬運出的物品應及時搬離,不得阻礙在大堂影響客戶的出入秩序。